| 宁夏中卫市城区职工重大疾病治疗可支取住房公积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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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05-17 16:27 文章来源:宁夏商务编辑部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规范管理、开展“文明和谐窗口”创建活动的同时,积极探索以人为本,体现人性化管理服务的新举措,把职工因重大疾病造成生活困难正式纳入住房公积金支取范围。4月27日,市管理中心为患重大疾病造成生活困难的市药材公司1名职工办理了住房公积金支取业务。
住房公积金是国家专项用于职工住房的一项政策性、长期性货币储金,有明确的规范管理和用途。市管理中心按照“规范运作、谨防风险、注重效率、健康发展”的运行原则,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落实“真诚奉献,尽如人意”的服务理念,帮助那些因病而困的职工度过难关,体现了人文关怀。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经研究,参照目前国家重大疾病界定范围,制定了职工因重大疾病造成生活困难支取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办法和业务办理程序。把重大疾病纳入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取范畴。(陈宏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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